通过提前撰写演讲稿,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情绪,避免在台上出现紧张和不安,优秀的演讲稿能够让我们在演讲中建立权威,增强听众对我们观点的信任感,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写一本书的演讲稿7篇,供大家参考。
写一本书的演讲稿篇1
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走遍万水千山》。这本书是中国台湾女作家三毛的作品。它记录了荷西去世,三毛返台后,再度出走,游历中南美洲以及首次回归故土的旅行见闻,共十八篇。
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与助手米夏游历拉丁美洲时的所见所闻,旅途中三毛以自己犀利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风格迥异的城市,诉说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故事。她坚信自己的前世是印第安人,于是整部书中充满了三毛对印第安的高度赞扬,与在高原反应“索诺奇”发作时对乘机欺压的人表示冷嘲热讽形成鲜明的对比。旅途中也时有险情,从玛丘毕丘返回古斯各的火车遭遇了大水,有蛮横的旅行团空位不让人上,不作为的警察。在三毛等一群人的努力下,最终带回两百多个老百姓,可更多人了无音讯。还有那一场雨中动人心弦的夜戏、洪都格拉斯的“青鸟”巴士、那些在异乡的同胞们……一点一滴都是温暖的色彩。如果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
一开始,我对三毛的了解不深,并不是很能体会她的情感与思想。后来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她的人生经历,可以说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这时候重新再读,她的痛、她的伤、她的种种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我认为三毛在创作这部作品时较《梦里花落知多少》心境已有了较大的平复,但是这“平复”并没有真正愈合伤口,她只是藏起来了,所以在文中也有许多明暗迹象表达出三毛对亡夫荷西的悼念与内心的哀痛。她很爱她的故乡,再吸引她的.地方也留不住她的脚步,对她来说,大概只是生命的一站停靠,旅途的目的地永远只属于她的故乡。她走走停停,边行边思,旅行于她而言应该是“镇痛剂”,她兴高采烈地去旅行,但是痛苦一直在延续。疲倦,从脑海中的对她的印象图中隐隐透出,她的身体本就不好,心绪又总是起伏不定,可是她的解脱到底在何时?在何处?这部作品是我现今已读过的她的作品中最喜爱的一部,像是涅槃之后的泪。游历时见到的风土人情与感受、心境交织,融情于景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万水千山走遍》,谢谢大家!
写一本书的演讲稿篇2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一起谈谈关于小兔的故事,记得刚开学那些日子,第一次拿回课外阅读书,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逃家小兔》。刚开始记不清是因为美丽的图画,还是因为精彩的文字吸引了我,现在只记得故事深深感动了我…...
淘气的、可爱的小兔对妈妈说:“我要逃跑了”, 兔妈妈没有生气,而是说:“你要逃跑,妈妈就去追你,因为你是妈妈的孩子!”小兔可以是小鱼、是石头、是小花、是空中飞人,而妈妈一定是捕鱼人、是登山者、是园丁、是钢索人。兔妈妈无论多么遥远、多么艰难,小兔一路逃,妈妈无怨无悔一路追随,这是爱的追随。
读了《逃家小兔》我想起自己,常常不也和小兔一样淘气、任性,自以为是吗?让妈妈担心、烦神,可妈妈总是那么耐心、那么慈祥的关心我,别说是风里来雨里去送我上学,辅导我功课了……无声无息像春天甘露,滋润我的心田。
故事让我深深知道,我们走出去学习、去探索的`一刹那,母爱的心随着背起行囊跟着出发。伴随孩子成长,有母亲慈爱的心紧紧追随!无论我在天涯、在海角,不会孤独、不会害怕,因为母爱无艰难, 给我信心、给我力量、让我有勇气战胜一切……
最后我为大家朗诵孟郊的古诗《游子吟》,献给天下的所有的母亲。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
写一本书的演讲稿篇3
我有一本非常喜欢的本书,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拿出来看一次。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一本书能吸引我呢?其实那正是我书架上的那一本《狼王梦》。
自从我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觉得母狼紫岚非常伟大。是因为母狼紫岚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这也突出了紫岚的母爱。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遗愿,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她觉得黑仔可以争夺狼王的位置 ,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之后她又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在捕猎的时候被老虎夹子夹死的; 最后培养双毛,因为双毛有自卑感,为了焕发双毛的本性,所以紫岚侮辱他,双毛终于本性爆发,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感觉痛得值得。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双毛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为了保护媚媚能够生出未来的狼王,紫岚和进犯的金雕同归与尽,媚媚生下了五只狼崽……
t;t;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写一本书的演讲稿篇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说的。人不可缺少书,书可以帮我们解决疑问,而且我觉得看一本书其实是一件很享受,很幸福的事。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书分很多种类,从小到大我都很喜欢看《安徒生童话》,这里面有许许多多有趣感人的故事。虽然看过很多遍,但每次都能给我许多感触。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总是有一股魔力,这股魔力吸引了我。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赤着脚卖火柴,最后没人买而冻死在街头,当中它滑动三次火柴每划动一根火柴都会有一个美好的幻想,这些美好的幻想与她现实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并没什么感触,只是单纯的觉得卖火柴的小女孩好可怜。却并不知道这个故事真正想告诉读者一个什么样的大道理。
后来,我又重温了好几遍这个故事,每次加深印象时,就越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上《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从而我也慢慢理解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中蕴含的真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是想表达出一种对旧社会的不满,想引起人们心中那可贵的同情心。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可怜的'人,他们多么希望能有人去帮助他们,但社会上总是有一些无情之人,不管人有多么可怜,多么无助,都不会去管。我比卖火柴的小女孩幸运得多,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吃有穿,还有爸爸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做个有同情心的人,不能无情,因为如果这个社会上没有了感情,那么这个社会将多么的悲哀啊!
我之所以会喜欢《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是因为它很有趣,总能教会我大道理,总能打动我。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看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听了我介绍《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有没有想去了解《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其他的故事呢?如果想的话,就赶紧去看吧,只要你看了就一定不会后悔的!
写一本书的演讲稿篇5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就像莎士比亚所说: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万花筒》了。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安绍尼住在一个美丽的山区里,他爸爸称那地方为地球的眼睛。安绍尼最最喜爱的地方就是磨坊池塘,有一天他得了一个万花筒,他觉得磨坊池塘也是一个万花筒。安绍尼是一个敏感、感情丰富并有很多幻想的小孩,他跟家乡的许多人打交道,都能在他们身上发现一些神奇的地方,于是就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等到他年纪大了,这才发现生活就是一个万花筒,它是那样的美,人们所追求的东西就在这个万花筒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外国作家艾斯苔尔。书里还有很多好词佳句,令我爱不释手。
?万花筒》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那种梦幻的感觉,一下子就可以把茅屋变成天堂,而残酷或者不那么美好的人生,也因了这些想象力而变得可爱起来。从此,我感悟到了:就算有什么遭到了破坏,那也没有什么关系。不管那是一个玩具,一个咒语,还是他自己的心,这些东西永远是他的了,而且它们的美已经足够了。
写一本书的演讲稿篇6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说实话,书多种多样,我很少有特别喜欢的一本。但《萝铃的魔力》这本书除外。
?萝铃的魔力》一书是“儿童文学〞金牌作家丛书之一。它没有像名著书籍一样人人皆知,可那精彩的内容却能紧紧吸住我的眼球。如书名,《萝铃的魔力》是一本魔幻小说,共分为4部,虽是魔幻小说,但故事情节却和现实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这本书见证了友情,亲情;证明了正义是永远战胜邪恶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人的情绪也随之而颤抖。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跟着惊呼;意外降临了,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战斗胜利了,我欢呼雀跃;珍贵的东西丧失了,我惋惜不已;朋友别离,我热泪盈眶。读着读着,我忘了时间,忘了世界。要是睡觉妈妈催紧了,书还没看完,常常心潮澎湃,难以入眠。
?萝铃的魔力》是我没有放在书架上的书。它共有8册,我只购到了6册,虽然如此,可我却把这6册不知看了多少遍,每次看完就将他小心翼翼的放进我放宝贝的抽屉里。
也许,你并不明白,他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关键在于它的两大亮点。
其一,是封面,插图唯美,新颖。最开始购置他时,一半出于好奇,而另一半这是出于对“寄居蟹〞插画的喜爱。第一次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幅漂亮的插画,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看了她的插画才能入睡。所以,她给插画的文章我总是反复读。她给《萝铃的魔力》的插画,更是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万千读者,以至于《萝铃的魔力》在三个月内反复翻印,供不应求。
其二,故事情节紧扣人心,处处伏笔,加上魔幻的味道,真是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记得刚购到它时,上课都没了热情,老开小差,成绩直线下滑,要不是爸爸发现问题,成绩说不定滑到0呢!
所以,希望你能读一读,不会懊悔的!
写一本书的演讲稿篇7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书》。
它封面厚厚的,上面画着一只正有滋有味地啃着竹叶的大熊猫,可爱极了!翻第七页你会看到彩色图画,我可亲眼见见我的地球妈妈和太阳系;我还可以看到又高又陡的华山和一片云海的衡山……。既能欣赏婀娜多姿的自然景色,还能看到北京、威尼斯的人文风光;还有颜色不一、形态各异的宝石、凤冠……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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