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读后感3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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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爱好者通过读后感可以与其他人交流和讨论自己的阅读体验,读后感是对作品中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的思考和解读,以下是文笔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的叔叔读后感3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我的叔叔读后感300字5篇

我的叔叔读后感300字篇1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读后感300字篇2

古今中外,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反映出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

在今天我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我的感触颇深。

此文主要说了作者的一家人和他的叔叔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由于于勒的一封信致使作者一家人认为只要于勒一回来,他们家的好日子就来了,而他们的女儿却也是因为相信于勒会回来才会嫁到一个稍微富裕的家里,可是当他们看见于勒在像一个乞丐似的在卖牡蛎时,却另想远离他。

这篇课文充分的体现了人们的势力,这使我想到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时我会常常想:“钱真的是万能的吗?”

这件事使我想到了一件往事,却同时,也是一件再平凡不过的事了。

一天,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一会,就看见一位老爷爷佝偻着身体,手里杵着一根木棒。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碗。这位老爷爷正在向过往的路人要钱,可是,又有几个会给呢?这时,有一位漂亮阿姨走了过来。老爷爷呢,就向那位漂亮阿姨走了过去,结果呢,不怎么出人意料,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漂亮阿姨不但没有给钱,走了之后,还从包里拿了一张纸轻轻地擦拭着刚才老爷爷不经意间碰到的衣角。过往的行人看见这个举动,多半是摇了摇头。

世界上的好人怎么会这么少呢?可能都还有大熊猫多吧。这是为什么呢?我常常会独自思考这个问题。

我现在只要好好长大,然后成为一位好人,有能力帮助别人,不止是自己认识的人,还有不认识的人。

我的叔叔读后感300字篇3

俗话说“文似看山不喜平”,对于一部短篇小说来说,情节的跌宕起伏尤为重要。莫泊桑深谙这一点,在小说情节的安排上疏密有致、详略得当、一波三折。在于勒出场前,作者先是通过几个细节描写表现了菲利普一家拮据的经济状况:“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日用品”;“姐姐们自己做衣服,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还要在价钱上讨论半天”。生活的窘迫使于勒成了他们家的救命稻草,他的来信成了家里的福音书,母亲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于是一家人每个星期日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去迎候于勒。

那么于勒有没有回来呢?作者故意留着这个悬念,转而叙述起于勒的生平来,故事发展的节奏舒缓了下来。然后又叙述起看似无关正题的二姐的婚事以及泽西岛的旅行来,正吊得读者的心开始痒痒的时候,终于又回到了故事的主线上。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在为最后的高潮的到来做铺垫。于勒行为不端被送往美洲,赚了钱后写信回来说要补偿哥哥的损失,这封信又促成了二姐的婚事,而这桩婚事又为全家人到泽西岛旅行,最终碰到于勒埋下了伏笔。一张一弛当中,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故事的高潮出现在船上,菲利普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的弟弟于勒,这正如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立刻激起了阵阵涟漪,气氛随着菲利普夫妇的心情一起变得紧张起来。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谁也不曾想到,让全家人日夜期盼、朝思暮想的于勒又一次陷入了贫困的深渊,沦落到在船上卖牡蛎的地步。这个事实对菲利普夫妇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十年的等待、美好的憧憬全都化作了泡影。害怕于勒像当年一样缠上他们,气急败坏的菲利普夫妇选择了逃避,回家时转搭了另外一条船。小说的情节其实并不复杂,但是作者却能在这么短的篇幅内,将它处理得曲折跌宕并且不露丝毫人为的痕迹,这确实是需要很高超的技巧的。

小说的标题是《我的叔叔于勒》,但事实上于勒在小说中基本上处于不在场的位置,他没有自己的话语,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他的一切,都是来自别人的叙述。在小说中,于勒只是作为一个符号出现,他是金钱的代名词。他在哥哥嫂嫂心目中的地位的高低变化完全取决于他财产的多寡。当初他挥霍无度,逼得父母动了老本儿,被认为是“全家的祸害”;他在美洲做生意赚了钱后,则被尊为“全家唯一的希望”。在菲利普夫妇的眼里,于勒始终没有作为一个人存在过,他们对待于勒的前后态度的转变都是因为金钱,他们始终没有意识到于勒是一个人,是他们的亲人。从菲利普夫妇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金钱对人性的异化。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超越道德、超越亲情,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有钱时,于勒就是“正直的好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没钱了,就变成了“贼”、“讨饭的”、“无赖”,对于勒态度变化之快令人瞠目,真赶得上“变色龙”了。小说通篇没有一句对菲利普夫妇的正面评价,但是小说的每一行文字中却又分明透露着作者的价值判断。看完小说,我相信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在自己的脑海里清晰地勾画出菲利普夫妇的形象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资本主义金钱社会,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绝不会是个别的。当整个社会都疯狂地崇拜和追逐着金钱的'时候,人性的力量就变得脆弱至极。我们始终都生活在物质的社会中,金钱和人性的交锋从来没有停止过。在现代社会,人性在金钱面前是否依然脆弱得不堪一击?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思考和警惕的问题,这也是这篇小说到今天为止依然具有的现实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篇幅虽然短小,但是在艺术上却颇有成就。莫泊桑非常讲究小说的谋篇布局,他的小说往往看上去平淡无奇,事实上却蕴涵深意。这篇小说也是一样。小说一开始,叙述者“我”讲述了自己的朋友约瑟夫把一枚五法郎的银币给了一个乞丐,这件事令“我”非常惊奇。事实上,读者也非常惊奇,非常想知道是什么原因令约瑟夫如此慷慨。于是叙述者顺理成章地把叙述权交给了约瑟夫,这一个开头可以看作是小说的引子,小说的主体部分是约瑟夫的叙述。虽然讲述这个故事时,约瑟夫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但是故事发生时,他还只是一个小男孩。

一般来说,第一人称叙述有两种叙述视角,一种是站在现在的角度对往事进行回忆的回顾视角,另一种是站在故事发生时的角度进行叙述的经验视角。小说中的约瑟夫选择了他童年时的经验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这不能不说是莫泊桑的刻意安排。因为孩子是最天真无邪的,他还没有受经济社会、金钱关系的影响,只有他眼中的于勒才是“叔叔”于勒,只有他才是站在亲情的角度去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当他知道眼前那个衣衫褴褛的老水手就是自己的叔叔时,他的反应和父母的完全不同。他的父亲是“吓傻了”,母亲则是“突然大发雷霆”,像躲瘟疫似的躲着于勒,生怕于勒认出他们来。而约瑟夫则是仔细端详着于勒的脸,心里念着“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后来还想“再看一次我的叔叔于勒,想到他身边,对他说几句温暖的安慰话”。

只有他才是发自内心地同情于勒,真心地发出“这个可怜的人啊”的感叹。通过约瑟夫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于勒的外貌,“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贫困衰老的脸,满面愁容,疲惫不堪”,这饱含深情的文字,和他父母对待于勒的态度,两相比较,怎能不令人动容?用孩子纯真的眼睛来揭露成人世界的丑恶更加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小说的细节描写也非常出色。通常只是淡淡的几笔,简单的线条勾勒,却能把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状态完美地表现出来。如写到每个星期日去海边散步,一家人总要盛装打扮,“我的母亲打扮得五颜六色,好像节日悬万国旗的海船”;“可是到了最后一刻,总会在一家之主的礼服上发现一块忘记擦掉的污迹,于是赶快用旧布蘸了汽油来把它擦掉”,这一细节带着些许幽默的色彩,生动地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明明生活拮据,却又硬要充上等人的'可悲又可笑的嘴脸。又如在船上,父亲想示范“文雅”的吃牡蛎的方法时,“他刚一试着模仿那两位太太,就立刻把牡蛎的汁水全溅在他的礼服上”,这一描写同样具有非常突出的喜剧效果,父亲的笨拙,说明他平常也并没机会品尝牡蛎,想表现“文雅”却弄巧成拙。类似的例子在小说中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莫泊桑的小说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平淡之中绽放光彩”

我的叔叔读后感300字篇4

读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心中有太多太多说不出的感触。

文章讲述了一个有关于金钱的故事。法国有两个亲兄弟,哥哥叫菲利普,弟弟叫于勒。年轻的弟弟无所事事又爱惹祸,给家里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哥嫂都很讨厌他。于是他便到了美洲生活。当他的哥哥听说他在美洲发了财后,于勒在他哥嫂心目中的地位就改变了很多,成了全家人的希望。菲利普夫妇日夜期盼于勒能早日归来,但当他们得知卖牡蛎的肮脏老头就是于勒时,便像躲瘟疫一样逃到了另一条船上。

这便是莫泊桑笔下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不禁对于勒心生怜惜。是啊,金钱的诱惑已冲昏了许多人的头脑,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抛弃亲情也在所不惜。哎,金钱对人们来说真的如此重要吗?真的可以使人六亲不认吗?不,绝对不行,我们不能利欲薰心,背信弃义!我们不能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人性!让我们抵抗住金钱的诱惑,还心灵一份纯净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有趣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

爱赌博的坏人,但后来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间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所以我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希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后来,我们出去

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爸爸妈妈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爸爸妈妈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我们,我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故事告诉我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

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特别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我们不应该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6)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文学家莫泊桑的作品。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为了自己的利益竟把亲弟弟于勒赶走,打发他到遥远的美洲去,后来有听说于勒发了大财,态度来个180度的大转弯,把他当成全家唯一的“希望”,可是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发现穷困潦倒的于勒是,就像躲避瘟疫似的躲开了。小说把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的丑恶的灵魂暴露无遗。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都是为了私欲、金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读了这篇小说我得益不浅,过去我也和一些人一样,盲目地崇拜西方社会,以为外国什么都比中国强,这篇文章就是一面镜子,使我认识到外国并非都比国内好,虽然他们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但精神上的空虚、人情的冷漠,却让人害怕相比之下,我的周围充满了温暖,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爱护。“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社会主义的优良风气。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7)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8)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短片小说,记得在上高中时看过,但记不清了。最近又有机会读到它,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年轻时于勒大肆挥霍,被看成祸水。后到美洲发了大财,成为福星。菲利普一家渴盼其归来.二姐也因此找到未婚夫,一家人很高兴,出国到哲尔赛岛旅行,在船上,他们见到一个卖牡蛎的人,于是虚荣心作怪,也想像富人一样吃牡蛎,但却发现他酷似于勒,后在船长那里得到证实。我得知后很可怜叔叔,变多给了他小费。这下可好,母亲开始大发脾气,不但发财和进入上流社会的美梦破灭,眼下二女儿的婚事也岌岌可危。最后全家不动声色地改乘海轮回来。而我依旧对叔叔念念不忘,毕竟他是我叔叔……

人们往往亲近一个人是因为他的财富,而不看他的本人,甚至在金钱面前亲情都可以一文不值。这是在急功近利的今天较普遍的现象,反映出人的自私。值得深思。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9)

?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课文,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在我看来,金钱是很重要,没有金钱,我们解决不了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但是金钱却不是最重要的,或者说金钱不是万能的。生活中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比比皆是,比如亲情,人们常说血浓于水,还有什么比亲情更重要的吗?

在我看来,是绝对没有的!这个世界上有富人,也有穷人,我觉得就算再穷的人,他们只要勤勤恳恳,靠自已的双手挣钱,就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我们绝对不能像文中菲利普夫妇那样——嫌贫爱富,这是不应该的。这种目中惟有金钱的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不记得哪一位名人这样说过:“金钱可以买到房子,但是绝对买不到家!”由此可见,金钱绝对不是最重要的,人的一生中能够拥有亲情、爱情、友情……,这样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00字(篇10)

今天我看了《我的叔叔于勒》一文,它有很深的代表意义。爸爸说,这是外国作家莫泊桑写的,虽然没有中国的文章写得精彩,但是它所叙述故事情节很好。

文章写的是诺瑟夫一家很穷,但是他们都把十几年希望聚集在诺瑟夫的叔叔于勒上,于勒一开始就一直乱花钱,最后自己的财产花光了,还占了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后来他来信说它现在很有钱,希望可以弥补诺瑟夫爸爸的一大部分财产。最后,诺瑟夫的大姐嫁了出去,原因因为诺瑟夫的姐夫几天前看了于勒来的那封信。

最后他们去哲尔赛岛,发现卖杜蛎的老头竟是于勒,立即对他的态度冷淡,以前说他有本事,好心,现在骂他流氓、败家,态度全然不同。

这个文章严重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没有爱心,没有同情心。都以钱来维持亲情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钱的奴隶。看钱看得非常重,而且还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我的叔叔读后感300字篇5

你是否把金钱的重要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家庭亲情呢?本文的主人公父母,在得知叔叔有钱时,十分想念叔叔。而得知叔叔身无分文,穷苦落魄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翻态度------嫌他添麻烦。

一个是金钱的诱惑,一个是亲情的温暖。在这个重要的选择中,主人公父母,选择了前者。他们虽然生活变好了,但是他们却失去了世界上最可贵的东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名言:“货币能使各种冰炭难容的人亲密起来,迫使势不两立的人互相亲吻。”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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