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有一个诚恳的写作态度,我们递交的申请书就很难得到领导的批准,我们只有保持严谨的写作态度,才能确保申请书的质量,下面是文笔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取保后申申请书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取保后申申请书篇1
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什么情况下能办理取保候审,这里作一简单介绍:
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根据多年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探索到,其实办案单位还掌握着另一套没有成文规定的标准。换言之,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中国刑事辩护网赵荔律师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取保候审的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履行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
附: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被申请人:
地址:
申请事项:
事实理由:
此致:
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取保后申申请书篇2
申请人:*****,男,汉族,出生于1991年3月17日,住武汉市新洲区********,联系电话186***********,系犯罪嫌疑人****之子。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住武汉市新洲区*****。因涉嫌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因涉嫌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于20xx年7月6日经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犯罪嫌疑人*****一直身患多种肠胃疾病,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范文网 )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市**人民检察院
取保后申申请书篇3
申请人:
性别: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公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性别: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系申请人之夫(妻、父、母、兄、弟、子、女)
地址:
申请事项:对xxxx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岁,xx省××县××乡××村××号,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___年×月××日被xxx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市第××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系申请人之xx。x××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与被害人系近亲属,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x××若被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担任保证人。保证人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监督被保证人x××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
1、遵纪守法;
2、保随传随到;
3、不干扰证人作证;
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
5、保证不离开本市,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xx市公安局××分??
取保后申申请书篇4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父亲):_________________许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被羁押在厦门市第一看守??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请求贵院对_______________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1)本案中_______________系初犯;
(2)_______________的家属已经与受害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
(3)本案中_______________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小,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量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4)_______________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采取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为了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案判决生效之前,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改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现申请人以及保证人愿意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保证人义务:
(一)监督被申请人遵守本法第56条的规定;(二)发现被申请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申请人应当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恳请予以批准为盼!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取保后申申请书篇5
申请人张烨,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鹤城区迎丰中路202号,系犯罪嫌疑人张宏之子。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张宏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一、张宏是否涉嫌犯罪存在争议
20xx年,会同恒源变压器有限公司决定由股东全额集资建房,张宏负责集资建房的财务工作,在办理税费过程中,因有些开支无票据,其用其他票据平账,共4.8万元。这个事实是没有争议的。现在存在争议的有二点:一是行为性质,即张宏负责财务工作是受集资户的委托行为或是恒源公司的职务行为;二是财产性质,即集资款属集资户的个人合伙财产或是恒源公司的财产。
申请人认为,单就财产性质就可以认定为合伙财产,理由为:如果认定集资款是恒源公司财产,那27户集资户分集资房行为就是私分公司财产行为,均应构成犯罪。显然,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刑法》第九十二条没有把所谓的`公司集资建房的集资款划归公司财产范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张宏也不构成犯罪。故对张宏取保候审,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张宏所涉罪名为经济犯罪,不是具有人身危害的暴力犯罪,对张宏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三、张宏有严重的疾病,对他取保候审,体现会同县公安局的人文关怀。
张宏长期以来患有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长期关押,加上情绪郁闷,会加重病情,不利于张宏的身体健康,对张宏取保,体现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精神,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
综上,根据《刑诉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对张宏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其随传随到,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
呈
会同公安??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后申申请书篇6
申请人:xxx,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住址: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身份证号:xxxx
电话:xxxx
手机: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年月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xxxx年xx月x日xxx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tanwu罪对xxx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申请人及xxx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申请人认为,xxx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发前,xxx曾于20xx年5月、6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xxx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xxx在被羁押期间,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xxx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xxx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自愿为xxx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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