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署合同,双方能够在法律上对各自的权益进行约定,消费者可以合同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促进社会交易的正常进行,文笔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大学生签的合同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大学生签的合同篇1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大学院系或实习毕业生)
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毕业时间生源地
为明确实习大学生与实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经甲方同意,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甲方实习,甲方按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岗位,从事工作。
三、实习内容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实习内容要求,指定实习指导老师;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实习的各项活动。
(三)、实习结束,甲方对乙方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并为乙方出具《大学生就业实习证明》,作为参加实习的经历凭证。
四、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甲方根据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实习补贴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确定乙方的实习补贴,实习补贴为元/月。
六、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实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定,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若有泄漏,按国家有关法规和甲方规定处理。
七、民事纠纷
实习期间甲、乙双方若发生民事纠纷,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八、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规定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大学生签的合同篇2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咀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______月缴纳。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内交纳。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采暖费由______方承担。
四、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咀方(签字):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大学生签的合同篇3
[摘要]就业劳动合同,是大学生与招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依据。但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因为缺乏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他们自身各方面的原因,而与就业单位签订不合法或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从而引起劳动纠纷。那么,如何减少这些因签合同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对那些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大学生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问题分析
一、劳动就业合同与大学生就业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由择业,在这种形式下,就业劳动合同就成为规范劳动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同时,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二、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仅仅指出问题的存在,而不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只有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入、彻底的研究、分析,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概括来说,大学生在签合同时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法律知识的欠缺我认为这是大学生为什么在签订合同时出现一系列问题的主要原因。因为对劳动法规缺乏了解,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让一些用人单位有机可乘,使一些用人单位在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时,只注重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很少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同时,还通过加长对毕业生的试用期,降低试用期的工资等等,来榨取毕业生的廉价劳动力,更有甚者妄图以与求职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逃避责任的“生死合同”。类似的这些情况,都是由于劳动者缺乏法律知识而与用人单位签订违法合同。
(二)就业的压力
由于高校扩招,导致毕业生竞争的不断加剧,使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思想从“先择业后就业”变为“先就业后择业”,这使许多大学生在找工作时,不管自己是否喜欢或者是否合适,不管是否与自己的专业对口,只要选择了一个“好工作”,不管是否合适,都会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假如以后再遇上比原先好的单位,就会另谋高就,与原单位毁约,这种现象必然会影响大学生的诚信形象。同时,有的学生也因为“饥不择食”,而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三)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的要求
现在一些高校,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就在毕业生身上大做文章,催促大学生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此来完成上级部门规定的就业率,并以就业率的提高来扩大自身的知名度。学校的逼“嫁”,使很多学生在并不清楚单位的具体情况下,只能无可奈何地“先进去再说”,“我们可不能因为个人而影响整个学校的形象”。这也是大学生盲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原因。
(四)学校以及学生对就业指导的不重视
对于即将毕业的一些大学生,对其进行就业前的指导是很有必要的。现今一些高校在做这一方面的工作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他们开的就业指导课仅仅在于走走形式,而没有深入到解决学生的切实问题上。就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来说,很少有学校会把就业指导课做为一个教学计划来进行,他们仅仅开一些专题讲座或者做一些就业形势报告来打发学生,而学生也会因为学校的不重视而对自己关于就业方面的疑惑不了了之。同时,学生不重视就业指导,也是一个方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学生思想上认识不足。2.学生认为大三上学期进行就业指导课太早。3.学校对学生的思想工作没有做到位。
(五)学生对自己未来目标规划不清
“先就业后择业”这一就业指导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但同时,也把大学生带进一个思想误区,认为现在自己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找到自己的理想工作。所以,就先凑合着干一些不适合自己未来职业规划的工作,随波逐流,没有固定目标,遇见好的职位,不管对自己未来发展是否有利,就毁约、跳槽,另谋高就,以至于发生许多因“违约”而造成的合同纠纷。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关于解决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出现的问题,我认为就目前而言,以下几种方法是比较有效的。
(一)学校对学生应加强就业前的指导
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前的,可以采取上就业指导课,开就业专题讲座,办就业宣传栏等方式,就业指导课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1.做好毕业生的安全。针对目前就业过程中的用人陷阱和签订就业合同时出现的问题,一方面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另一方面,毕业生要注重诚信,对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要认真、仔细阅读后才能签订,并引导毕业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2.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树立“先择业后就业”的就业观念,并且要对自己的未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清楚,然后再有目标的找工作,这样可以预防毕业生频繁毁约现象的.发生。3.帮助毕业生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使毕业生摆脱那种眼高手低、心高气盛的错误心理状态。另外,通过讲解现在就业形势以及毕业生就业个案经历,帮助毕业生对自己有个明确的定位,理性定位就业期望值。
(二)学生应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学生在就业前,应通过学习《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文件,明确与用人单位关系,了解相互之间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外,在意识上不要将自己放在弱势地位,害怕用人单位不聘用或害怕麻烦,而在自身权益上妥协。应当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一旦确立劳动关系就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该属于自己的权利就要争取,该属于对方的义务就应该要求对方履行,并在合同中明确。如果确实碰到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要求仲裁。
(三)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情况多样而无统一示范性文本,但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此外用工双方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学生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研究其中的各项内容,不仅要注意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也应当注意自己与企业的约定条款,尽量把一切劳动权益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合同上,同时,也要妥善保存好合同文本,以便以后发生劳动纠纷,有据可查。另外,当遇到责任模糊不清或是不利于自身权益的条款,应该谨慎签约,如果可能的话,多向法律人士咨询一下,自己所签的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对自己有利。
大学生签的合同篇4
订立合同书人: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 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 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 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 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 (加盖公章)
签约代表人: (签字)
乙方(姓名): (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大学生签的合同篇5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大学生签的合同篇6
眼下,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发现很多企业在招聘的时候“提供”的合同一签就是五年、六年甚至更长时间。这与不少毕业求职者工作两三年之后考研、出国或者跳槽的职业规划初衷是相悖的;但迫于种种压力,又非常想将眼前的工作签下来。“签还是不签?”不少毕业生为此非常困惑。
三大原因导致中长期合同出现
专家认为,企业为求职者开出中长期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三:从前计划体制的惯性影响、单位用人成本的核算和户口指标的盲目追求。
在从前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学生毕业后的头几年都是要到国有企业去工作的。劳动法专家左祥琦说,现在虽然人才流动已经非常自由,但仍有一些国营单位抱着旧的用人观来招聘大学毕业生,很多时候开出的合同仍是像从前一样的中长期合同。
单位用人成本的核算也是导致企业“开出”中长期合同的一个重要原因。北京外企太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侯继连说,很多毕业生在刚刚踏上职场的时候并没有足够的经验,业绩也是空白,人才是否能够胜任新职位对企业来讲也是未知数。对于软件开发等纯技术的职位来说可能毕业生适应的还比较快,而对于财务等管理类的岗位来说就需要较长时间进行学习、熟悉和适应,有时这个过程要持续一到两年时间。如果毕业生和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只有三到四年,企业培养人才的机会成本就无法收回,这就迫使企业给人才“开出”5年以上的中长期合同。
毕业生对户籍问题过于看重也是中长期合同的一个成因。左祥琦表示,很多外地生源的学生在毕业后都倾向于进入能够提供“留京指标”的企业工作,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只是想把企业当作一个留京的跳板,如果合同期较短,企业很难在期满后留住人才,只得以中长期合同来约束人才为自己“效力”。
提早进行职业规划避免“中长期尴尬”
中长期合同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在约束毕业生的同时也同样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程度上的用人风险。试想企业招聘来的人才如只是为留京指标或尽快就业而来,对其工作并无兴趣,即便是企业以中长期合同约束将其留住也无法人尽其材;反过来说,人才在被动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也会牺牲自己本来的发展计划,在一个自己并无兴趣的岗位上虚度年华,如想单方提前解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职业顾问认为,避免被动签订中长期合同带来的“中长期尴尬”,根本之计在于提早进行职业规划。
智联招聘的职业顾问郝建告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在大学入学时就应开始了。所学专业未来的发展和去向、需要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自己是否喜欢未来的职业等等问题都是应该从那时开始考虑,而决不是简单根据教学安排和教材开始自己的大学学习和生活。只有确定了阶段性或长期的职业目标才能制定行动计划和内容,四年的大学生活和有关实习计划都要围绕自己的目标计划和实施,有目的地安排假期实习或校外证书学习都可以从大一进校开始就为未来就业做准备。
签合同要增强维权意识
左祥琦说,目前《劳动法》中并未规定劳动合同期限的上限,企业要求毕业生签订中长期合同并非违法行为。他指出,通常中长期合同最容易在违约责任条款上出现纠纷。有关部门将户口指标等调拨给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时并不收任何费用,所以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上规定如毕业生违约单方面解除合同需以现金形式赔偿企业解决其户口问题的费用,这样的条款是不合法的。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每年不得高于其一年工资的总和,用人单位规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这个标准的部分是无效的。有些企业只在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单方的违约责任而并未规定用人单位方面违约的责任,相关条款属于“显失公平”的条款,劳动者可以就此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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