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还贷款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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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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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条款应当合理公正,以避免一方在合作中处于不利地位,在制定合同时,双方应保持透明的沟通,以增强信任,文笔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代还贷款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代还贷款合同5篇

代还贷款合同篇1

贷款中介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介绍,使甲方 项目建设中获得贷款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贷款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贷款公司,并提供相关贷款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贷款公司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贷款公司达成各种贷款协议并获得贷款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贷款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贷款服务费。

二、贷款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贷款公司处获得的每笔贷款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作为贷款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贷款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贷款服务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贷款所需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贷款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就甲方贷款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

2.协助甲方与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相关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贷款人资金到位。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等保密。如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于 年月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二o一四年五月 日

代还贷款合同篇2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借款方为经营需要,向贷款方申请贷款作为小额存款借资,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每月 %还利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借款的支取:本次贷款作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即为本协议生效。

第七条 借款的偿还:借款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即分别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贷款方支付当月利息,并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所有本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经担保人担保支付现金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

第九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担保人负责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还贷款合同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应明确具体用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有关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等费用;

3.定金 元(签订合同时缴纳);

4.居间服务费 元,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费用)。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 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二百元手续费(由评估公司收取),其余额费用全部退还。

6.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滁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字):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代还贷款合同篇4

贷款方:______

借款方: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自(借款日)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还款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

钱款说明:

用途、还款须知、抵押说明。

(第二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三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还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天,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加收罚息。

(第五条)借款方的借款用_________作担保抵押物。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期不归还担保抵押物归贷款方。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章)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代还贷款合同篇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号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

1.1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1.2币种:________。

1.3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放款金额、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二条利率及调整

2.1利率:_____。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___%。

2.2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第三条贷款的发放

3.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第七条项下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的;

(3)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

(4)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

(5)其他先决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上述条件得到满足且借款人办妥借款手续后,贷款人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放款。

3.3借款人选择下述第_____种放款方式:

(1)现金放款:借款人直接到公司出纳柜面支取贷款。

(2)账户放款:借款人以本人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__________,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第四条还款

4.1借款人选择下述第______种还款方式还款:

(1)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即按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按月结息。当月利息=贷款本金×日利率×占用天数。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期递减并逐期结清。

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期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

(3)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期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期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

4.2还款日

选择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法;以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接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____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3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法时:

(1)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贷款发生日次月的对日。

(2)若贷款到期日距最近一次还款日不足一期的,该还款日不做还款,待到期日一次结清。末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期利率×期数+末期贷款本金金额×日利率×零头天数

4.4贷款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表》,并在贷款实际发放后及时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同意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4.5贷款展期

借款人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可在贷款到期日前1个月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期限档次,贷款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档次计息。

第五条还款方式

5.1账户还款:借款人以第3.3条约定的放款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并委托贷款人以自动转账方式从该账户扣划资金还款。

采用此种还款方式时:

(1)借款人应在还款日前将该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2)贷款人划账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本后息的顺序抵冲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3)借款人要求变更还款账户时,应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另订协议,在该协议确定的新账户启用前,仍使用原账户。

(4)还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挂失时,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其他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

5.2现金还款:在还款日以现金、支票等直接缴至贷款人的出纳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5.3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偿还贷款本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约定:

(1)提前还款日不能为利率调整日;

(2)提前还款时应结清已还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约定计至提前还款日的前一日。

6.2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10个公司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剩余还款期数和期还款额。协议生效且提前还款资金到账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3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且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原贷款期限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

6.4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金,贷款人不重新计算已收的利息,剩余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占用期限重新计算。

第七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7.1借款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7.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7.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8.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8.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8.3贷款人向借款人书面通知下列事项:

(1)放款金额、放款时利率、放款日、还款日、到期日;

(2)根据本合同约定,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后予以调整的分期还款额;

(3)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第九条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9.1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并使用贷款。

9.2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9.3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9.4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9.5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9.6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借款人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发生变更;

(4)商号及其他投资人居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发生变更;

(5)借款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个人或商号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9.7借款人必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担保合同。

9.8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十条违约

借款人有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第七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借款人未履行第九条项下所列任何一项义务的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5)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债务清偿能力时未提前书面通知公司,并征得公司同意。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借款人出现第十条项下违约行为中的任何一项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1.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贷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处分质押权利、抵押物,追究保证人连带担保责任,并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1)逾期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逾期本金金额×逾期天数,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逾期天数从应还款日当日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前一日;

(2)挪用贷款的罚息=罚息利率×挪用本金金额×挪用天数,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利率上%。

11.4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1.5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依据相关担保合同处置抵(质)押物,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1.6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扣划约定

12.1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2.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罚息、罚息复利、利息、利息复利。

12.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时,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及变更

14.1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为农牧民城镇居民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借款人为小型企业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签字并盖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各条款间相互独立,各条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条款的影响。某条款或某部分条款无效的,其他条款仍有效。

14.2合同的变更

(1)第四条约定的期还款额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而变更。此种情形下,变更后的期还款额以贷款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贷款人将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剩余贷款本金、剩余还款期数确定新的期还款额。

(2)借款人要求且贷款人同意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剩余本金、变更后的贷款期限、变更贷款期限后应适用的利率、剩余还款期数及据此重新确定的期还款额。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缩短贷款期限的,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原贷款期限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延长贷款期限的,剩余的贷款本金适用贷款期限延长后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和调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应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3)借款人要求且贷款人同意变更还款方式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剩余本金、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后应适用的利率、剩余还款期数及据此重新确定的期还款额。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15.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5.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3任何书面通知均应寄送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地址如有变动,相关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5.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签字并盖章)

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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