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应确保所有相关方都有充分的时间审阅条款,避免匆忙决策,在涉及长期合作的合同中,需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变化和调整,文笔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钢材合同参考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钢材合同篇1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次废旧钢材买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废旧钢材预计重量为吨,作为废旧钢材处理,甲方不出具钢材合格证明,若违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协商结果,乙方按照协商价格/吨购买本批废旧钢材,预收押金元,(大写: ),结算时以实际过磅数量及协商价格计算并结清一车走一车,预收押金在现场废旧钢材运输完,最后一车根据实际过磅数量一次性退还乙方超出部分数量现金。
3、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日内按约定将押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押金到帐后,方可提货。如果中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押金不予退还。
4、废旧钢材交货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老街。
5、运输、拆、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在交清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预收款后 日内运走所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废旧钢材。
6、废旧钢材以甲方指定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如在货物称重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舞弊现象,报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视为违约,如违约,立即清场且押金不予退还。
7、在废旧钢材的运输、拆、装、卸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资质,如果因违反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应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交警和城管人员管理,并承担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
9、乙方将所有废旧钢材运输完后,双方结清全部货款,甲方依据过磅总数量给乙方开具收据。
10、其他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之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钢材合同篇2
托运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 签订地点:
一、运输货物名称、单价、金额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①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②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
2.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①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有权拒绝运输。
②承运方的义务:在托运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的责任
①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承运方的责任
①承运方按托运方要求组织运输,每日到货量须满足托运方需求,若因运量不足不能满足托运方需求影响托运方生产,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②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③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从当月运费中扣除。
④货到现场后承运方负责卸车,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⑤承运方在甲方厂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指挥。
四、运输费用和结算方式
到厂物料数量以托运方泥检斤为准,并向承运方提供检斤票。如果单车净重超差2.5‰,该车数量以检斤少者为结算依据,称差超出部分,由承运方负责按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从当月运费中扣除。
货到验收合格后,承运方开具国家统一的运输发票。发票名头开具 ,运费支付由 压月结算。结算方式为银行电汇或汇票方式。
五、安全责任
承运方负责一切安全事宜,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托运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事宜
1、解决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2、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3、合同期限: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运输合同起止日期为 。
4、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合同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钢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上表所列内容(含空格栏)以实际供货为准。需方的材料计划单(表明品种、数量、使用时间)提前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实际供货前7个工作日至当日需方以《订货通知》方式确认具体规格、时间和数量。《订货通知》加盖需方鲜章;(《订货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1,样本及相关鲜章印样附后)。
1.需方可接受国家规格验收标准(国家标准)的威钢、攀成钢、德胜钢、水钢、昆钢、重钢、酒钢、达钢、512厂所生产的产品。
2.总供货数量暂定为:5000吨,结算时以需方实际提货数量为准。
3.接受价格由购销基准价和加价两部分组成。购销基准价与加价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结算价格的组成部分,两者应同时支付,不可分离。
①、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以供方货到工地当日提供最新、真是有效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下浮70元/吨,供方加盖鲜章。
②、加价:需方在货到工地次日按每吨每天3元计算加价。货物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和加价应同步顺时计算支付,对需方已付清购销基准价(含运杂费)及加价等全部款项的货物,从付清之日起停止计算加价。
③、供货之日起三个月付款按每吨每天3元计算加价。
4.冷轧带肋钢筋单价以《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的盘元价格加上300元/吨为计价单位。
5.合同总金额=结算价格×实际提货总数量。质量要求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低碳热扎圆盘条执行gb/t701—1997、热扎带肋钢筋执行gb/1499—1998、热扎光圆钢执行gb13013—91,碳素结构钢执行gb/700—88或gb/702—86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检测,待实验报告出来后,如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2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交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新津县花源镇,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需方指定以下人员为需方收获的现场点收人,并授权《送货单》上签字即视为需方已点收货物,身份证复印件附后;《送货单》作为本合同附件2.
4、验收标准、方法
5.1产品外观、质量验收货到现场后,甲方依据国家标准验收,如发现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退换,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钢材质量的验收以该钢材生产同编号(炉批号与材质书相符合)钢材的检验报告为依据,材质报告书随货同行(如系复印件需加盖供方鲜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需方应在使用钢材前复检,并保持钢材原包装,否则无权提出质量异议。
5.3需方对计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即提出,供方应予以当即解决,否则需方不予接受所供货物。提货当日没有提出计量异议的,视为没有计量异议。
5.4产品数量验收数量验收依据检斤进、检斤收,检尺进、检尺收的原则:
a、检斤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数量验收,数量误差应控制在与乙方提供送货单数量的3‰以内的,按乙方提供数量签收;数量误差超出3‰时,双方或由第三方复磅处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b、检尺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技术规范检尺换算。如有数量误差,按实际验收数量签收,或要求乙方补齐不足部分(供方对所供建筑钢材螺纹钢、圆钢、带肋钢实行理计,即根数理论计重)交货,盘元过磅。 6、结算依据及结算期限
6.1供需双方约定,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确认的《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最新网上挂牌价单》及需方提货人签字确认《送货单》或以供需双方确认的《已供货物对账明细》为依据。
6.2下列任一条件具备,供需双方须自条件具备之日起三日内对已供货物进行对账确认:①、供方首批钢材交付需方之日起已达到30日;②、供方向需方交付的钢材未结算的期限为90天。
7、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1.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30天内需方付清所欠全部货款计(每月30号以前付清当月所欠全部货款)本公司不计算垫资费。
2.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90天内需方付清所欠全部货款或不少于总货款的90%,剩余10%以违约责任计算加价。
3.需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90天内,可随时支付货款和垫资费,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款。
4.第一次付款期限为90天,第二次付款为首批货到工地次日起90天之后第二天起90天内付款,第三次付款为第二次付款次日起90天,第四次……。
5.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6.供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本合同项下供方唯一的收款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户: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产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当批次进货货款总价的5‰。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视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需方每日须按30天内按1‰计算加价;超过30天,在60天内按2‰计算加价;超过60天按3‰计算加价作为违约金。
7.2供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送货,视为供方违约,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3供方每日须按需方的当时所在项目工程所在地民工工资标准对所有民工工资进行支付。
7.4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7.5乙方如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延期供货,如经双方调解无效,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该工地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6违约金累计至合同总额的3%时,如违约方继续或再次发生违约,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发生效力;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向对方赔偿。
7.7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7.8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火灾、暴风雪等)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七日内将负责该方面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交给甲方。
9、合同的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贰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甲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补充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视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买方向供方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供方提供的联系方式即被认为是已经送至供方处。
13、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货款付清为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供需双方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结清为止。
14、按工地实际用量凭票汇数、开具普通发票,垫资费不出具发票。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开户行账号
日期:
钢材合同篇4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交货地点、方式:供货方将材料运至江晖景苑1#楼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含在材料单价中。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货到现场双方清点计量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以宜昌市质量检测中心报告为验收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第一批30t不结算,第二批30t结算第一批货款,依次类推,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九、违约责任:
1、供货方提供不合格材料进场,需方有权不收,退场费用由供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计划数量供货,如因供方材料延误工期损失由供方负责;
十、其它约定事项:
1、 上述表中单价根据市场单价行情可作调整。
2、结算时提供货款发票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合同篇5
需货方: (简称甲方)
供货方 :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维修船舶所需要的钢铁材料全部由乙方供应,大约需要钢材300吨。
二、乙方供货的价格按送货当天长沙市钢材市场实际价格。
三、甲方所需要的`钢铁材料,乙方送到甲方仓库后,由甲方委派工人卸车点数为准。
四、乙方送给甲方的材料,在到达甲方清点入库后,甲方在乙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方可。
五、甲乙双方协定付款方式,对于甲方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120吨货款外(即垫货120吨),乙方应于送货之日予以结清货款,如果甲方经济周转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支票不能进帐,在没有通知乙方的情况前提下,乙方进帐了甲乙双方支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六、甲方开给乙方的货款支票期限为三十天,但是在甲方资金周转特殊的前提下,乙方再次让步给甲方筹备时间定为五天,如诺甲方依然不能给乙方对现,乙方将在第三十五天后起算甲方的违约金。
七、甲方违反上述第六条之约定,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所欠货款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二十五天内还未支付所欠货款,违约金在六十天《35天+25天》后按每日千分之六计算直到付清货款。
八、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指定由湘阴县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湘钢、链钢、南钢、萍钢
2、每月15日为约定结算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依据平等、互利、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建筑钢材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20xx至20xx年两年所需建筑钢材各型号圆钢及螺纹钢 约2万吨,决定定点于乙方经营部采购。
二、甲方对产品质量,要求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产品合格证书,各个产品现场取样做试拉送检。对不合格产品予以退场,累计两次出现不合格产品,甲方将单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双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采购单价为实时出厂价,以出票时间为准。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结款方式为当月结,前三个月,每月底结算当月供货总额的80%。三个月后,自第四个月起,每月底结算当月供货总额的90%。六个月后,自第七个月起,每月底结算当月供货总额的95%。每年终结算尾款80%。第二年年终一次性结清上一年的全部余款。
五、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保时间提供甲方所需材料,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的权力。
六、因乙方没能保质、保量、保时间提供甲方所需材料,而且严重影响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双方若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任何乙方仲裁机构仲裁,或按法律程序依法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拟定补充协议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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