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有很多情况需要使用到合同,要知道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不可以损害社会利益,下面是文笔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三条:工程范围:见附件.
第四条:工程总价:
人民币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条:
5.1竣工日期:(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2合同总工期: 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六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七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工地管理
8.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
8.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9.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9.2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见附件。
9.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条:工程保险
10.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0.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
11.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1.3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1.4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1.5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程延期
12.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三条:验收
13.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3.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3.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3.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3.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四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4.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4.2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4.3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4.4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4.5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4.6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4.7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4.8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 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它
16.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6.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6.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6.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篇3
甲方:贵州xx公司乙方:六盘水xx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爆破安全管理规程》gb6722-20、《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位于
花渔洞的“花渔____区”工程
爆破工程的经济责任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花渔____区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布孔、钻孔、验孔、装药、填塞、防护、联络网、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解除警戒。(所有作业的施工机械、水电费及人工、材料费用)
二、 工程单价和工程量:
1、 工程单价:含税费)
2、 工程量:以甲乙双方验收方量计算签字为准。
三、 工程计价与结算:
1、
2、 工程款工程量单价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施工期间乙方应于每月最后一周的正常工作日内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甲方按乙方申报的进度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80%的进度款,施工中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进度款,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 工程计量及结算:工程计量以双方实测数据为准,即工程计价款工程量单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完成工程结算及支付手续,逾期不支付的,按工程款10%收取滞纳金。
四、 工期要求:本合同工期: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五、 双方责权利:甲方责权利: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准确的项目立项审批文件、用地审批手续、中标通知书、设计图纸、地勘资料、爆破区域周边重要设施情况,并保证相关资料真实性。
2、 甲方负责周边房屋现状调查(爆前调查资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协调四邻关系,因征地拆迁、堵工造成乙方窝工7个工作日以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窝工7个工作日以内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应按时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相关手续,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的,按第三条相关规定执行。
4、 每次爆破作业前,甲方负责清理施工便道及场地,为乙方安全运送民爆物品爆破提供必要条件。
5、
1、 乙方责权利: 乙方必须按照所取得的《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并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进行爆破施工,不包括甲方设计的地下管线、地面建筑、国家一二级文物、极重要设施、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建(构)筑物等环境负责特殊要求的爆破作业。如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涉及对以上情况进行爆破作业,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不在此单价范围内。
2、 乙方负责编制《爆破设计方案》《爆破施工方案》费用乙方负责,办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相关手续。
3、 乙方须遵守爆破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根据经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由于爆破飞散物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及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 严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施工,乙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5、 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安全作业证规定的作业级别进行爆破作业
6、 按照《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及相规定,必须进行爆破安全评估和监理的爆破作业项目,由此产生的爆破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爆破施工方案》实施爆破,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
9、 各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自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出台新法律、法规,本合同与新法律、法规有矛盾时,乙方有权修改本合同责权利,乙方按新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 安全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乙方根据爆破区域实际条件及时优化爆破参数,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确保爆破震动控制在国家规范允许范围内。
3、 如发生重大爆破安全事故,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处理,承担一切责任。
七、 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原因不按期完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八、 工程停建或缓建的处理: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是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由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九、 工程计量结算支付完成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
乙方: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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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在 建盖砖混结构房 屋 层, 约 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承揽施工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全部建筑施工工具,自行进行建筑施工,乙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清除室内全部建筑垃圾,甲方按建筑每层人民币 元/平方米支付工时费,结算面积以双方验收时共同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无书面文件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工程劳务费在浇地梁时付 元;第一层浇顶时付 元;第二层浇顶时付 元;其余款项在房屋验收、结算后扣除3%的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发生的所有与劳务有关的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主要义务
1、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图纸经乙方签字后作为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2、签收乙方提出的材料计划并按乙方要求的材料数量和质量提供各种建筑材料。
3、按约定按时支付费用及时验收。
六、乙方主要义务:
1、按甲方要求和建筑规范完成打地板、浇顶、砌砖、贴瓷砖(室内、室外墙面装饰)、腻子粉涂刮等工程,工程应达到甲方扫地即可入住坐房。
2、提前提出合理、合规范的材料用料计划交甲方购买,对甲方购买回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签收。
3、为甲方提出、提供合理、合规范的施工方案和许多技术。
4、乙方负责出檐盖青瓦压高及室内半墙瓷砖(厨房、客厅、卫生间、楼梯走道)。
5、柱梁无凸凹无蜂窝,如出现柱梁空洞大,由乙方负责返工。赔偿经济损失。
6、房屋支砖粉刷平整度不得超过1公分。
7、标高3.42米,一层二层3.42米。
七、乙方必须合法用工,对所用工人负责完全的法律责任: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完全责任。
八、乙方应本着合理、合规的原则节约用材,造成返工、浪费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合格等级和双方书面约定进行验收、交付。
十、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依法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房屋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还乙方。
十一、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误工、诉讼、工程误期等)。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补充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十三、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十四、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依法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篇5
发包单位(甲方): 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天津
工程地址:天津市 区
工程范围:天津 拆除专业工程
协议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
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承包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 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篇6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
│建设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规定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或层数│建筑覆盖率│
├──────┼─────┼──────┼───────┼─────┤
││││││
└──────┴─────┴──────┴───────┴─────┘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1 │用地方案图│││││
├──┼────────────┼────┼──┼────┼────┤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
│3 ││││││
├──┼────────────┼────┼──┼────┼────┤
│4 ││││││
├──┼────────────┼────┼──┼────┼────┤
│5 ││││││
├──┼────────────┼────┼──┼────┼────┤
│6 ││││││
├──┼────────────┼────┼──┼────┼────┤
│││││││
├──┼────────────┼────┼──┼────┼────┤
│││││││
└──┴────────────┴────┴──┴────┴────┘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20%定金││20%定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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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篇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开发位于复兴镇鑫海铁厂土石方建设项目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决定将该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交由乙方独立负责施工完成,双方就该工程涉及各方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
甲方所提供的该项目施工平面图中,土石方承揽工程,工程量达州市鑫海冶炼有限公司测量的数量并由双方签字认可为准。
二、 承揽方式
1、乙方以大包干形式完成甲方发包土石方工程,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所承揽工程转包他人;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2、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所有机械设备、爆破材料(土石方破碎,另行计价)、装挖机械、土石方外运、卫生清洁(必须设冲洗台和沉砂井)及因乙方施工与周边协调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因不文明施工内容承担了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3、乙方是自然人承包,涉及到特殊作业人员及特殊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乙方承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四、工程施工期限
1、乙方承揽施工工期为日,即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进场施工起计算工期至 年 月 日止。
2、因不可抗拒造成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五、工程价款及支付办法
1、按实际完成量立方米计算,土方、页岩综合价每立方 元整。大写: 元整(税费由甲方负责)。
2、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如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余款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不按时付清,乙方有权向甲方加由总造价的10%。
六、工程成果及质量
1、乙方完成土石方工作成果需经双方实测地场平达甲方施工图纸指定高程,场内平整度需经甲方签字认;
2、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经,同时接受甲方验收认可。
七、工程量计算方法
乙方进场时需经甲乙双方经现场对场平内指定范围内各点高程时行实测,甲方对各点高程计算后再向乙方交底作业,乙方作业至甲方规定高程后,双方测量合格按实际计算工程量。乙方场平土石方无论厚薄、坚硬等实行按土石方立方米均价计算。
八、工程验收
1、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对乙方所施工完成土石方工程时行验收。
2、乙方完成土石方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土石方倒土场地,场地的租金费用由甲方负责,运土在3公里以内(3公里外另行计价);
2、提供乙方施工场平土石方各点设计高程交由乙方组织施工,指派 作为现场技术指导和工程测量;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承揽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并有权审查同意乙方所提供施工方案;
4、甲方为施工提供所需的用水、电接口,乙方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不按时付款造成停工,由甲方负责造成停工的各种费用;
6、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期限及工程质量完成工程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对乙方所完成工程验收。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8、甲方在合同签字后一天内提供办理放炮手续的资料。
十、乙方权利义务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具备承接本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提供民工团体工伤保险单和发票。
2、自行独立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覆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独立承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应责任。
3、执行甲方所要求工程范围及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5、自行负责管理施工所有机械设备或相关材料,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支付民工工资、运输、机械、爆破等相关工作费用应将支付明细交于甲方存档。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覆行就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覆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由甲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结清账后自动失效,乙方合同原件必须交回甲方。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注明:油料如出现国家价在每公升0.1元左右不另计价,超出另行计价。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篇8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监制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2.2设计指标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更变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员交付的设计资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技术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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